GB 31644-2018 复合调味料污染物限量检测 微生物限量检测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》(GB 31644-2018)是一项重要的食品安全标准,它详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和质量要求。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:
一、标准概述
标准名称: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
标准编号:GB 31644-2018
发布日期:2018年06月21日
实施日期:2019年12月21日
发布机构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zongju
二、适用范围
该标准适用于复合调味料,包括调味料酒、酸性调味液等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水产调味品不在此标准的适用范围内,而应执行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》(GB 10133-2014)。此外,虽然配制酱油、配制食醋及火锅调料在《调味品分类》(GB/T 20903-2007)中不被归类为“复合调味料”,但由于其产品实质为复合调味料,因此也属于GB 31644-2018标准的适用范围。
三、定义
复合调味料是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料为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辅料,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可呈液态、半固态或固态的产品。只有甜味料加工而成的产品不纳入复合调味料的范畴。
四、技术要求
1. 原料要求
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。
2. 感官要求
复合调味料应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、滋味和气味,无异味、无异嗅。
产品状态应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,无霉变,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。
3. 污染物限量
污染物限量应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的规定,主要对铅、总砷和3-氯-1,2-丙二醇等指标进行限值要求。
4. 微生物限量
即食复合调味料(如沙拉酱等)的致病菌限量应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(GB 29921-2013)的规定。
非即食复合调味料的微生物限量则不作要求。
5. 食品添加剂
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14)的规定。其中,调味料酒应符合料酒及制品的规定,其他复合调味料应符合复合调味料的规定。
五、总结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》(GB 31644-2018)的发布和实施,为复合调味料的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等各个环节提供了明确的卫生和质量要求。它有助于规范复合调味料市场,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。同时,该标准也促进了复合调味料行业的健康发展,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