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微生物检测 GB 2758-2012标准
关于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微生物检测,GB 2758-2012标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。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:
一、标准概述
GB 2758-201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8月6日发布,2013年2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。该标准代替了GB 2758-2005《发酵酒卫生标准》,并进行了多项修订,包括修改了标准名称、取消了铅的限量指标、修改了微生物限量指标以及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等。
二、微生物限量要求
在GB 2758-2012标准中,对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微生物限量进行了明确规定。具体要求如下:
采样方案及限量:
沙门氏菌:5份样品中不得检出(即n=5,c=0)。
金黄色葡萄球菌:5份样品中不得检出(即n=5,c=0)。
检验方法:
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方法应分别按照GB/T 4789.25和GB 4789.1的规定执行。
三、其他相关要求
除了微生物限量要求外,GB 2758-2012标准还对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原料、感官要求、理化指标、食品添加剂以及标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。例如:
原料要求: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。
感官要求: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。
理化指标:包括甲醛、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等,应分别符合GB/T 5009.49、GB 2762和GB 2761的规定。
食品添加剂: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。
标签:发酵酒及其配制酒标签除酒精度、原麦汁浓度(或原果汁含量)、警示语和保质期的标识外,还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。同时,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于等于10%vol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。
四、注意事项
在进行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微生物检测时,应注意以下几点:
样品采集: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,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。
检测方法:应严格按照GB/T 4789.25和GB 4789.1等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。
结果判定:应根据检测结果和限量要求进行判定,确保产品符合GB 2758-2012标准的要求。
,GB 2758-2012标准对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微生物检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。在生产和检测过程中,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,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。